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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5日 公示单位:朗县应急管理局
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处罚事项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类别 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种类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救济
渠道
1 四川复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四川复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般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98万元。 2026.6.4 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 (朗)应急罚〔2026〕1号 处人民币530,000.00元(大写:伍拾叁万元整)罚款 朗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 代海东 作为四川复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长期未参与企业安全管理,未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26.6.4 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朗)应急罚〔2026〕1-1号 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计人民币59,520.00元(大写:伍万玖仟伍佰贰拾元整)罚款 朗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 代金贺 作为四川复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朗县塔布大桥建设钢筋加工项目部实际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日常安全管理履职不到位,对现场安全风险管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现场违章行为管控不力,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到位。 2026.6.4 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 (朗)应急罚〔2026〕1-2号 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的罚款,计人民币34,600元(大写:叁万肆仟陆佰元整)罚款 朗县应急管理局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