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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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1日 16时10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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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公示稿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朗县老城区范围,西至江滨大道,南至拉多河,东西长约1.4公里,南北宽约1.1公里,面积为39.43公顷。
二、用地性质
规划区域的用地性质包括二类居住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文化活动用地、中小学用地、医院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商业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供水用地、通信用地、邮政用地、水工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留白用地。
三、规划依据
1.《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9]第 29 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9]第 32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 [2023]69号)
5.《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
6.《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第 18 号)
7.《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第 387 号)
8.《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9.《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年)
10.《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
11.《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 号)
12.《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9 号)
13.《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 号)
14.《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 号)
1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1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2018)
17.《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 50442-2008)
18.《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2016年版)
19.《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20.《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
21.《西藏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
22.《拉萨市城市规划条例》
23.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四、规划目的
为指导朗县老城区开发建设,统筹安排老城区的土地使用、功能布局、道路交通、市政设施等方面内容,为下一步土地规划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和管理依据,特制定《朗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五、控制指标体系
1.控制指标体系包括强制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2.强制性指标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相邻地块边界线、配建车位、禁止开口路段及配套设施等;3.引导性指标包括建筑形式与风貌、出入口位置等指标;4.指标体系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六、主要内容
1.目标定位
通过引进国内领先的规划思想与建设理念,创造高品质的综合城市功能区。该规划区功能定位为城市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以行政办公、特色商业、文旅服务三大职能为主的生活组团。
2.发展规模
规划范围控制总用地面积39.43公顷,均为城镇建设用地。规划人口规模控制在2100人。
3.空间布局
规划区采用 “一核、一心、两轴、四片区”的空间发展结构。“一核”:老城区城市综合服务核心。结合老城行政中心,打造城市综合服务核心;“一心”:城市会客厅。结合老城出入口空间,打造老城会客厅;“两轴”:经济发展轴,依托福州路打造老城经济发展轴;景观虚轴,结合老城区地形高差,形成入城视线景观虚轴;“四片区”:综合服务区、特色商业区、居住生活区、教育片区。
4.综合交通系统
结合老城区的街巷空间尺度和交通需求,将老城区道路体系划分为两级,即干路和支路。干路形成“两横两纵”的路网格局,两横主要为省道205和团结路及阳光路路段,两纵主要为福州路及福泉街。支路结合宽度及交通承载量,分为一级支路和二级支路。规划末期,老城区路网密度为10.16公里/平方公里。
优化干路断面,明确干路控制。省道205和福州路为交通性干路,控制省道205道路红线宽度为16米,道路断面为两块板,双向单车道;控制福州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道路断面为两块板,双向单车道。团结路、阳光路、福泉街为生活、交通双重功能干路,控制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9米、14米和15米,采用一块板的断面形式,双向单车道。
细化支路路网体系,明确管控要求。明确一级支路道路红线控制宽度为9米,主要为江滨大道、漳州路、石狮大道、德吉路;二级支路道路红线控制宽度为4-9米,主要为中学路、横一路、横二路、横三路、横四路、纵一路、纵二路、纵三路及规划道路。
5.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机关团体主要位于老城区中部,包括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相关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及附属设施用地等;规划文化用地包括文化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影剧院用地等;规划教育用地包括中小学教育用地及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规划医疗卫生用地包括卫生服务中心及疾控中心用地;规划社会福利用地包括养老院、青少年社会福利中心。
6.绿地系统
规划区内的山体植被构成规划区绿化斑块,开敞空间构成生态廊道,以街头小游园、居住区绿地作为点状要素,共同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结构,并与外围绿色生态背景有机融合,与外围环境共同形成“一心、一轴、两带、多节点”的绿化网络。
“一心”是指规划区中部行政办公区域的开敞空间;“一轴”是指规划区沿漳州路两侧绿化开敞空间及生态绿化构成生态景观轴线;“两带”是指规划区西侧的雅鲁藏布江滨水景观带及东侧山体形成的山体景观渗透带;“多节点”是指规划区出入口的入城景观节点及街头小片公共绿地与开敞空间。
七、规划图纸
1.用地规划图
2.结构规划图
3.容积率规划图
4.建筑高度规划图
5.道路交通规划图
本规划经朗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该规划有建议和意见的,可以向朗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建议或申请等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没有异议。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9日-2023年1月7日(30日)
公示方式:朗县人民政府官网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电子邮箱:lxgt5462665@163.com
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朗县自然资源局(县委大院)
联系电话:0894-546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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