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水利局关于朗县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朗县政府网站:
2023年09月01日 18时49分
来源:拉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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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和西藏自治区水利厅下发的《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藏水河﹝2023〕7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县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需将朗县山区河道管理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理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
特此公示!
朗县水利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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