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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旅发委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朗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  8     30 日

第一部分 林芝市朗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林芝市朗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林芝市朗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朗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芝市朗县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旅游局和外侨务办公室。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统筹协调县内旅游业发展要素,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工作;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提出旅游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管理和实施。

3、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管理。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旅游行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4、承担旅游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承担县内特种旅游的相关工作,协调和指导县内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交通运输;指导监督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和旅游娱乐工作。

6、开展全县旅游市场检查工作,指导全县范围内的旅游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处理县内重大的旅游投诉案件;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

7、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负责县旅游系统和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8、负责指导全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旅游专项资金。

9、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研究旅游经济运行的重大问题;制定并监督实施旅游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10、负责旅游体制改革和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旅游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旅游系统招商引资、旅游商品开发,指导旅游商品生产销售。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朗县旅发委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具体如下 :

1、办公室

负责文电、公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行转工作;按照自治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旅游发展档案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政务公开、区域合作和信访等工作;负责文件资料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我委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下设综治办、党建党风廉政和信息室。

2、旅游执法支队、行业管理科

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业务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旅游行业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内国际旅行社的审查、申报工作,依法对国内国际旅行社及其导游员实施管理,“负责旅游景区(点)以及国内国际旅行社质量等级划分、评定及年审工作”,组织协调假日旅游“黄金周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旅游统计工作;知道旅行社分会和旅游景区景点分会工作,组织实施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创选评”竞选活动;协助抓好旅游行风建设工作。

3、外事侨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市旅游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业发展要素,拟定全县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对外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决定和指示。协调本县各乡镇各部门外丝侨务活动计划,研究、会签、审核和报批涉外工作请示、报告,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县重大涉外事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提供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及重大国际问题的宣传材料及表态口径,会审本县的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知道和协调本县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的外事侨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和检查外事纪律和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参与处理涉外案件。负责安排全县涉外人员的教育培训。

4、规划组

负责编制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负责全县旅游景区景点的规划和开发建设;负责全县旅游发展规划、乡镇旅游发展规划、景区景点规划的评审工作和项目策划工作;拟定全县旅游业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申报、管理全县旅游投资项目,负责全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申报和使用工作;组织实施宾馆饭店星级评定,复查和管理工作;负责旅游标志、标识和绿玉形象的策划和实施工作;负责制定我县工业、农业旅游等新兴旅游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旅游行业的科学研究、教育培养。

5、促进组

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国际国内旅游促销活动;组织参加和筹办各种旅游节庆活动;规划、组织、知道全县旅游宣传品的制作;负责培训招募全县及行业单位旅游形象代言人工作;承担朗县旅发委对外新闻发言工作;负责向国际国内新闻媒体的投稿工作;负责与省内外旅游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朗县旅游网站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邻县旅游同线、邻县旅游一体化的联系工作,负责《中国旅游报》等报刊杂志的刊登以及《朗县旅游》简报的编印和发行工作。

第二部分

林芝市朗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林芝市朗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朗县旅发委2018年度收入总计242.90万元,支出总计237.63万元。与2017年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79.47万元,下降42.49%,支出总计减少184.74万元,下降43.7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朗县旅发委2018年度收入合计242.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90万元,占本单位总收入的100﹪。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朗县旅发委2018年度支出总计23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63万元,占本单位总支出的100﹪。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总拨款支出237.6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37.6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万元,占2.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8万元,占0.8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99.58万元,占83.99﹪;住房保障支出30.56万元,占12.8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 公益性岗位补贴(项)5.41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8万元。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188.7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47万元 ,旅游宣传(项)9.3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30.56万元。

  五、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旅发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4.81万元,比2018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9.88%;比上年支出数减少3.08万元,下降39.0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度决算数4.04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5%;比上年支出数减少2.8万元,下降40.94%,主要是由于车辆下乡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相应下降。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决算数0.77万元,比2018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21.43%;比上年支出数减少0.34万元,下降30.63%。公务接待10批次、79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约法十章”和“九项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及标准。

      

朗县旅发委2018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5.03

4.81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98

0.77

 

3.公务用车经费

4.05

4.04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护费

4.05

4.04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68 .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0.74万元,项目支出7.6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资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旅发委未进行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旅发委共有车辆1辆;无大型设备。

九、重点、重大项目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朗县旅发委无重点、重大项目,尚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18年旅发委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