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
部门决算
2022 年 9月 29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朗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朗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1年,朗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正确指导下,秉承“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狠抓职能转变,加强土地监管,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规范矿产管理,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2021年,自然资源局设有综合办公室、土地执法大队、土地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科室,实有干部职工1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9人,工勤人员1人。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承担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有关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
(二)承担优化配置自然资源的责任;编制和实施全县自然资源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利用和保护规划、测绘工作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编制全县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参与报自治区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和县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审核。
(三)负责规范自然资源权属管理;监督检查土地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统筹协调自然资源整治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
(四)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和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全县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
(六)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七)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政策、标准、规范。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八)承担规范自然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自然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全县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十)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十一)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等自然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二)依法征收自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依法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三)推进自然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全县自然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计划;按照权限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和实施本县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朗县自然资源局决算单位构成
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自然资源局综合办公室
(二)土地执法大队
(三)土地储备中心
(四)不动产登记中心
第二部分
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朗县自然资源局年度收入总计为963.91万元,上年结转638.59万元,支出总计1285.86万元,2020年收入2195.58 万元,支出1505.59万元,相比收入减少1231.67万元、减少56.1%,相比支出减少 219.73万元,减少14.59%。 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当年度项目预算减少。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财政拨款963.9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占本单位总支出的100%。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支出1285.86万元,人员经费424.95万元,公用经费80.02万元,基本支出504.98万元,占39.27%,项目支出占780.88万元,占总支出的60.73%。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285.8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5万元,占8.05%;卫生和健康支出28.94万元,占5.73 %;农林水支出668.12万元,占75.5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2.25万元,占67.77%;住房保障支出33.06万元,占6.5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2.84万元,占11.9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9.58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58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4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42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1.52万元。
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668.12万元。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物(款)行政运行(项)334.6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7.5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3.06万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172.84万元。
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8.18 |
5.93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0.9 |
0 |
|
3.公务用车经费 |
7.28 |
5.93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28 |
5.93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
2021年度,我局“三公”经费预算8.18万元,决算5.93万元,其中:2021年公务接待决算数0万元,无接待人数、无批次,与2020年公务接待决算数0.23万元,减少100%。减少主要原因为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2021年公务用车经费7.28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7.16万元,增加0.12万元,增加了1.67%。增加主要原因为我局今年新增业务,下乡次数增加。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1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80.0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12月31日止无政府性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朗县自然资源局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重点、重大项目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2021年增减挂钩项目资金1309.32万元、其中辣椒产业项目资金399.98万元(为农业农村局项目)剩余909.34万元中上缴国库500万元、支出8.7万元、支出占项目总比38.85%,支出率达不到,绩效评价差。在耕地数量与质量占补平衡的基础上,拆旧区的复垦的耕地的面积大于建新区占用的耕地,因此,挂钩项目的实施能增加项目区的有效耕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经济效益主要体现政府或投资者的经济效益及农户经济效益两个方面。对于政府或投资者而言其经济效益主要是获得挂钩周转指标。而对于农户,其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各种补偿费(包含:拆迁房屋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搬迁补助费、安置新房、复垦后的新增耕地的经济效益等)。
2、2019年增减挂钩项目资金291万元、支出 290.9万元、剩余0.1万元、支出占项目总比99 %。在耕地数量与质量占补平衡的基础上,拆旧区的复垦的耕地的面积大于建新区占用的耕地,因此,挂钩项目的实施能增加项目区的有效耕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经济效益主要体现政府或投资者的经济效益及农户经济效益两个方面。对于政府或投资者而言其经济效益主要是获得挂钩周转指标。而对于农户,其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各种补偿费(包含:拆迁房屋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搬迁补助费、安置新房、复垦后的新增耕地的经济效益等)。
3、国土专项经费11万元、支出 8.10万元 。节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群众合法财产,居住环境改善,有力维护我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完善自然资源工作管理,集约节约利用自然资源。
4、内网租赁及数据维护费6万元、支出2.64万元。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便群众,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数据支撑,为其他相关单位提供数据共享。
5、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及解决群测群防员经费)3.48万元、支出3.48万元、支出占比100%。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保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保护号地质环境,改善居住环境,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效的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朗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