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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朗县登木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浏览次数:   【字体:

林芝市朗县登木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朗县登木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朗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网址:http://www.langxia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朗县登木乡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林芝市朗县登木乡:邮编:860400电话:0894-546510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登木乡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密结合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持续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保障,通过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公开平台、提升人员素养,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和实效性显著提升,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治、透明、高效的基层政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法定公开范围和内容,全面推进 “应公开、尽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较2024年增长71.4%,实现公开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公开内容覆盖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重点领域、民生服务等四大类,其中乡村振兴相关信息10条(含产业发展、项目推进、资金使用等),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信息3条,民生保障信息3条(含供暖保障、技能培训、便民服务等),其他工作动态2条。公开渠道方面,通过朗县人民政府网、“林芝市朗县登木乡” 微信公众号、乡政务公开栏、村级广播等多渠道同步发布,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8条,朗县人民政府网发布3条,线下公开栏及广播发布1条,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全方位覆盖的公开格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规范工作流程,畅通现场申请、电话申请、信函申请三种接收渠道,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修订完善《登木乡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登木乡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公开范围、审核流程、保密责任,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针对人员花名册、补贴清单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建立专项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将主动公开信息原文、发布记录、依申请公开办理台账、工作会议纪要等资料分类归档,形成纸质与电子双重档案,全年归档各类资料36份,实现工作全程可追溯。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优化线上平台,对“林芝市朗县登木乡”微信公众号进行功能升级,增设 “政策解读”“便民服务”“信息公开”三个专栏,简化查询流程,2025年公众号关注人数达1600人,较2024年增长60%,全年发布推文450篇,阅读总量突破5万次,成为群众获取信息的核心渠道;二是强化政府网站协同,加强与朗县人民政府网的信息同步对接,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在县级平台发布,全年通过县政府网公开信息3条,实现乡镇与县级平台信息互通。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全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2次,研究解决推进中的难点问题二是加强培训保障,针对2024年暴露出的人员专业水平不足问题,2025年组织开展专题培训2次,内容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信息撰写规范、保密审查要求、平台操作技能等,参训人员达30人次,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平台操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 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 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开内容深度不足

部分公开信息仍停留在工作动态层面,对政策文件的解读不够深入,缺乏案例分析、数据支撑和通俗化解释,群众理解度有待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细化程度不足,如惠民资金发放的具体明细、项目实施的具体成效等公开不够全面。​

(二)平台运营能力有待提升

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的互动功能不足,在线答疑等功能,群众反馈渠道不够畅通;线下公开栏的更新频次虽有提升,但部分村级公开栏因地理位置偏远,更新及时性仍需加强。​

(三)队伍建设仍需强化​

专职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仍有提升空间,对复杂政策的解读、公开范围的界定等方面存在经验不足问题;部分科室兼职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及时性有待提高。

六、改进措施

(一)深化公开内容

聚焦群众关切,增加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对重要政策文件采用“原文+解读+问答”的形式公开,引入案例分析和数据对比,提升信息可读性;进一步细化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惠民资金发放明细、项目实施进度表等群众关心的核心信息,确保公开内容更接地气、更具实用性。​

(二)优化平台功能​

升级微信公众号互动功能,开通留言咨询、在线答疑板块,安排专人负责回复群众咨询,建立24小时响应机制;加强村级公开栏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更新维护,通过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线下平台及时更新;探索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形式,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信息,提升信息传播效果。​

(三)强化队伍建设​

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邀请县级业务骨干进行现场指导,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互动服务能力;建立“专人负责+科室联动”的信息报送机制,明确各科室信息报送责任人和报送时限,通过定期通报、考核激励等方式,提升信息报送的主动性和及时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朗县登木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