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度水利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30   浏览次数:   【字体:

朗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828

第一部分朗县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朗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朗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朗县水利局概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朗县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水利技术服务站。

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专项规划等;按规定指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发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朗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重要江河湖泊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和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七)指导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县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负责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八)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牧区水利、农村水利、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九)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承担水利统计、水利信息化、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朗县水利局,正科级建制,为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第二部分

朗县水利局2018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朗县水利局2018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8年度收入总计7120.21万元,支出总计5708.74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977.44万元,增长71.87%,支出增加1565.98万元,增长37.8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水利局 2018年度收入合计7120.21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20.21万元,占100%。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水利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708.74万元,基本支出326.32万元,占总支出5.72%,其中人员支出249.10万元,占76.34%,日常公用经费77.22万元,占23.66%;项目支出5382.42万元,占总支出94.28%。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水利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5708.7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水利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5708.74 (不含上结转资金)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78万元,占总支出0.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96万元,占总支出0.03 %,城乡社区支出(类)2950万元,占总支出51.68%,农林水支出(类)2722.53万元,占总支出47.69%,住房保障支出(类)26.48万元,占总支出0.4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助(项)7.78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96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2950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156.62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1948.80万元;

   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187.80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12.89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27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319.35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70.07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7.90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8.58万元。

五、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朗县水利局2018“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6.35

5.59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1.05

0.32

 

3.公务用车经费

5.3

5.27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3

5.27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2018年水利局“三公”经费支出5.5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2.01万元,上升56.14%,其中公务接待费0.32万元,接待批次为5次,接待人次为35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27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1.69万元,上升47.21%,主要原因是下乡、出差增多,年底公务用车2辆。

    六、2018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8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7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2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 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资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朗县水利局2018年政府采购总额25万元,采购防汛物资2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份31日,朗县水利局共有车辆2辆为一般公务用车车辆,没有其他大型设备。

九、重点、重大项目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水利局没有重点、重大项目建设,没有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部门决算相关数据信息统计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