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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县委巡察办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朗县县委巡察办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   10  29 日

第一部分朗县县委巡察办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朗县县委巡察办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朗县县委巡察办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朗县县委巡察办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委巡察办2023年度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一组和县委巡察二组。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县委巡察办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县委的有关决议、决定。

2.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县委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4.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5.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委巡察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县委的有关决议、决定。

2.承担巡察任务。

3.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4.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朗县县委巡察办2023年度决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朗县县委巡察办2023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朗县县委巡察办2023年度收入总计291.85万元,,支出总计291.8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1.53万元,下降6.8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有变动。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朗县县委巡察办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91.85万元,全部来自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100%。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朗县县委巡察办2023年度支出291.85万元,基本支出240.47万元,占总支出的82.39%,其中人员经费245.37万元,公用经费17.56万元;项目支出51.38万元,占总支出的17.6%。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朗县巡察办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91.85万元,与2022年相比,支出减少21.53万元,下降6.8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55万元,占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3万元,占7.54%;卫生健康支出15万元,占5.14%;住房保障支出15.26万元,占5.2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89.61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9.9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8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项)0.1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74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1.44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的补助(项)10.82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5.26万元。

   五、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朗县巡察办2023年“三公”经费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5.76

1.49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36

0.00

3.公务用车经费

5.4

1.49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4

1.49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2023年度我办“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比2022年减少1.09万元,减少42.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下乡次数减少。

六、2023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3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9.4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朗县县委巡察办没有进行过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朗县县委巡察办共有公务用车辆1辆,没有大型设备。

九、重点、重大项目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23年朗县巡察办没有重点、重大项目建设,目前正在推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七、“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