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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18

第一部分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一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正科单位)是为朗县主要领导同志服务的县级办事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治理宗教事务法律县委法规,依法履行寺庙僧尼的管理、服务、教育职能,促进寺庙和谐稳定;

2、制定并组织实施寺庙的管理制度,维护寺庙佛事活动正常秩序;

3、组织寺庙僧尼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宗教和睦与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祸藏乱教的罪行;

4、组织实施僧尼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5、依法保护管理寺庙文物和资产;

6、组织开展寺庙自营产业和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7、维护寺庙治安秩序、消防安全和环境卫生;

8、做好寺庙和僧尼的基本公共服务,协调解决寺庙僧尼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落实僧尼医保、低保、养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工作;

9、协调寺庙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维护寺庙和僧尼的合法权益;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统战民宗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4个,包括:宗教科、宣教科、综合办、治安科。

第二部分

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64.03万元,其中财政当年拨款164.03万元,与2022年149.72万元相比,收入增加14.31万元, 增加0.09%。2023年支出164.03万元,与2022年149.72万元相比,支出增加14.31万元,增加0.09%。主要人员变动及增加。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64.0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64.03万元,占100%。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6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14万元,占总支出的97.6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45.31万元,占基本支出90.74%,日常公用经费14.83,占基本支出0.09%),项目支出3.89万元,占总支出的0.02%。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03万元,占本单位总支出的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支出164.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83万元,占总支出的80.37%;住房保障支出10.83万元,占总支出0.06%,卫生健康支出8.53万元,占总支出的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84万元,占0.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27.94万元,(款)统战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50万元,行政运行(项)0.9万元,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1.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12.76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0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1.59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6.9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83万元。

       五、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朗县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3.2

3.0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2

0

 

3.公务用车经费

3.00

3.0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0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1、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3.2万元,决算数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2万元,决算数0万元,无接待;公务用车经费预算3.00万元,决算数3.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3万元相比,无任何变化。

     六、2023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3年本部门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4.8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资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仲达镇寺庙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辆是(藏GQ3731),管委会领导干部下乡出差用车,无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三、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四、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