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人民政府
朗县县委统战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2 年 8 月 28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朗县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朗县县委统战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朗县县委统战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朗县县委统战部概况
一、人员基本情况
中共朗县县委统战部目前实际在岗15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朗县县委统战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组织贯彻执行执行中央、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指示、决议;负责对本县贯彻落实各项统战方针、政策进行督促检查,向县委提出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协助县委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县级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
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民族、宗教工作和县直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
协调督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联系宗教界、少数民族的代表人士。
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境外藏胞回国审批接待管理工作,扩大海外统战力量。
进一步做好统战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和反分裂斗争教育,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依法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
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党外知识分子的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
依法审核审批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部门机构设置
朗县县委统战部,副县级建制,为朗县县委工作部门。
中共朗县县委统战部门下设置3个寺庙管委会,其中副县级管委会1个,巴尔曲德寺管委会,负责管理巴尔曲德寺、甘丹林拉康、久杰拉康、拉日拉康,正科级寺庙管委会2个,甘丹热登寺管委会和孜列寺管委会,甘丹热登寺管委会负责管理甘丹热登寺和扎西岗拉康;孜列寺管委会负责管理孜列寺、森木寺和久日追,未组建管理机构的1处宗教活动场所(即巴绕拉康专职管理特派员办事机构)。
第二部分
朗县县委统战部
2022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朗县县委统战部
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朗县统战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40.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740.73万元,与2021年收入484.02万元相比,增长256.71万元(增长53.04%)、与2021年支出491.02万元相比增加249.71万元(增长为50.86%),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及人员有变动。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朗县统战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40.7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40.73万元,占100%。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朗县统战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40.73万元,用于基本支出740.73万元,占100%。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13.11万元,占82.8%,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7.62万元,占17.2%。
四、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朗县统战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740.7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朗县统战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0.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5.8万元,占8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1万元,占7.5%;卫生健康支出37.92万元,占5.12%;住房保障支出41.3万元,占5.5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83.11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项)支出222.6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项)支出51.5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3.8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0.32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6.44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3.45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28.03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1.3万元。
五、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朗县(统战部)2022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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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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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44 |
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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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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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0.64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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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经费 |
10.8 |
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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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8 |
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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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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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三公经费”共支出10.58万元,其中接待费0万元;2、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费用;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8万元;与2021年9.69万元相比,增长0.89万元,上涨9.19%;公车运行维护费上涨的原因为人员增加,预算增加及2022年民族团结创建办与“三个意识”专办下乡次数多;4.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0.094万元相比,减少0.09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无产生接待费。
六、2022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2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12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0.00元。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资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朗县统战、民宗共有车辆1辆,为部级领导干部用车,无大型设备。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1.2022年我部门无重大项目建设;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深入贯彻《预算法》,讲究绩效原则,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健全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从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责任落实、绩效推进实施、绩效考核评估和绩效改进提升等几个方面制定了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办法和操作细则。
2022年我单位按照预算项目的性质及预算项目需要达到的目标,对党外人士生活补助开展了绩效目标考核,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三、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四、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