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朗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朗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已通过并批复,过会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78575.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为100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且均不含上年结转结余数。
综上原因,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我局拟定2024年预算调整方案已经过县政府党组会议、县常委会议、县人大常务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将主要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增加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769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7164.04万元,政府性基金资金533.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08万元。
二、增加上级提前告知资金31246万元,均为专项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9959.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286.01万元。
三、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543.46万元,主要安排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安排政府修缮费、城市主功能区建设、农村公共服务提升资金1300万元,以进一步提升政府履职能力;
2、安排产业发展资金、企业扶持资金、生态旅游业资金800万元,以助力全县招商引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3、安排工资保险预留资金、县级配套资金1400万元,以确保县级“三保”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
4、安排农村房屋改造提升资金2000万元,以巩固脱贫攻坚有效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增进民生福祉;
5、增加政府一般债券付息资金173.04万元,用于县昌巴村地质灾害整村搬迁项目债券资金付息,进一步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四、按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调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建设等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以及彩票公益金相关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科目。
附件:预算调整表格
朗县财政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