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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1-29   浏览次数:   【字体:

朗县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

2024年1月18日

第一部分朗县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朗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朗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朗县人民政府朗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政府办公室共下设二级单位3个:信访局、法制办、编译室、信息科、收发室;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共设科室3个:后勤综合办公室、县委后勤工作及驾驶人员办公室、政府后勤工作及驾驶员办公室。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林芝地委办公室林芝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朗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林地委办〔2010〕19号)精神,设立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与朗县法制办公室、朗县信访局合署办公,正科级建制,为朗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地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政府领导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处理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县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

(四)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六)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提案的落实。

(八)负责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的规划、组织、协调、执行、业务指导及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为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九)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调处理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为县政府领导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工作的调查研究,咨询建议、方案论证和跟踪反馈,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协助县政府领导协调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与改革中的衔接工作。

(十一)管理县后勤服务中心、县编译室和县驻八一办事处。

(十二)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十三)负责向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十四)负责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报送、发布。

(十五)负责协调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综合协调处理全县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六)负责统筹规划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审查、修改、备案、清理、上报工作。

(十七)承办由县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县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十八)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并对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九)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十)负责对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监督,依法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二十一)组织对朗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工作,管理有关行政执法证件。

(二十二)负责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工作。

第二部分

朗县人民政府朗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4年度预算

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朗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朗县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10.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010.1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50.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2.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13万元。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朗县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10.17万元,无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0.17万元,占100%。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201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9.21万元,占67.62%;项目支出650.96万元,占32.38%;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朗县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10.1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50.9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2.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13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预算收支2010.17万元比2023年预算收支16119.72万元,减少14109.55万元,减少87.53%。主要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经费减少及加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财政拨款预算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8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7.2%、卫生与健康支出占3.9%、住房保障支出占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979.8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228.26万元减少了248.4万元,减少25.35%。主要原因是调整人员及项目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款)行政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571.8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682.74万元,减少110.88万元,减少 13.3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141.5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85.48万元增加56.03万元,增加39.6%。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0.8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0.87万元,减少0.04万元,减少4.8%。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1.51万元,比2023年预算书1.42万元增加0.09万元,增加5.96%。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9.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0.68万元,减少0.88万元,减少8.97%。

7、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68.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46.48万元,增加21.62万元,增加31.74%。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8.64元,减少8.64万元,减少100%。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款)信访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预算书10万元,减少10万元,减少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106.1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13.92万元,减少7.79万元,减少7.34%。主要原因:为人员调整。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101.1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01万元,增加0.17万元,增加0.17%,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增加。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物支出(项)2024年预算14.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14.4万元,无增减。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1682.2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2036.4万元减少354.11万元,减少17.39%。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经费减少及上年结转加大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年预算数37.07万元减少了37.07万元,少了100%。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经费减少。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7.92万元减少了27.92万元,减少了100%。主要原因是23年大学生村官补助经费已支出完。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77.23万元减少了77.23万元,减少了100%。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上年结余资金已支完。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62.58万元减少了62.58万元,减少了100%。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上年结余资金已支完。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8.46万元减少了8.46万元,减少了100%。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上年结余资金已支完。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0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240万元减少240万元,减少了100%。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新增预算资金已支完。

2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500万元减少5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新增预算资金已支完。

21、预备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年预算数1000万元减少了1000万元,减少了100%。主要原因是该资金为新增预算资金已支完。

2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242.84万元减少了242.84万元,减少了100%。主要原因是23年该资金支出完。

23、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230.4万元减少了230.4万元,减少了1%。主要原因是22年另外一个债务付息功能科目挂的不一致,23年科目已改支完。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朗县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9.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7.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0.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朗县人民政府及朗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

其中;接待费比2023年预算数24.97万元,增加0.03万元,增加0.12%。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74.97万元,预算数为149.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143.9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26万元,我办无车所以未产生运行费、公务接待从后勤统一安排、所以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2024年,较好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等方针政策,按照厉行节约原则,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控制接待人数和批次,严格落实公务车辆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车辆使用及维修各环节工作,切实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52万元,较2023年预算71.44万元,增加9.08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加导致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未安排政府采购业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3月13日,朗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3辆为一般公务用车车辆。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朗县政府办实行绩效全覆盖。涉及预算资金项目有12个(政府7个、后勤2个),预算资金2010.17万元。(详情见附表)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朗县政府办及后勤服务中心无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朗县政府办及后勤服务中心无扶贫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政府和后勤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