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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

发布时间:2022-10-26   浏览次数:   【字体:

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

部门决算

2021 9  30 日

第一部分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于2010年2月,目前住建局有33名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1名、公益性岗位18人,正式干部职工13人、援藏1名。

一、朗县住建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副科级朗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副科级城市管理综合大队、股级环卫队。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管理全县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建设执法监察和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2、负责朗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自治区建筑行业发展总体部署,结合朗县实际,研究制定工程建设、城乡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的有关规定,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3、培育发展朗县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规范市场行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贯彻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规范、全国统一定额和建设行业标准定额。

4、协助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投资估算、建设工期、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等。

5、制定朗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制度综合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和工程造价、工程合同、工程监理、工程质量。

6、管理县城镇规划、勘察及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各乡镇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7、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商品化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指导推进城镇住宅建设,负责制定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8、指导全县村镇的规划建设工作,推进村镇发展建设。

9、参与制定县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参与指导管理建筑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指导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使用。

10、参与制定县建筑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加强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建筑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材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在施工现场的准入管理,参与对建材市场和建筑构配件加工企业的资质管理、许可证管理和行业管理。

11、承担推进朗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和建设任务,执行廉租住房、周转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规划政策及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朗县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编制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12、拟订朗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工作;承担藏式传统建筑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工作。

13、组织实施重大市政建设项目。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管理和指导本县的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检测业务工作,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

16、组织开展本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查,掌握本县工程质量状况,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工程质量管理经验;按照国家及区、市制定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职责情况和工程实物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工程备案管理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负责本县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信誉进行管理;

17、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组织开展本县工程质量问题的技术鉴定;

18、参与本县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县优质工程的核验评审,推荐本县优质工程;负责对施工方、监理方、建设方在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和建筑结构、配件的质量;

19、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定期对本县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受理工程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20、负责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与协调,负责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工作;对设计深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设项目的验收,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本县城市基础设施、房屋建筑项目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1、指导规范本县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2、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制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的安装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和监督本县有形建筑市场;负责本县建筑质量监督站在监工程结构、地基、构件及其原材料的检验;负责本县工程施工及建设单位的委托检验。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质监站、城管大队、环卫队。截止12月底,我局在职干部职工14人,公益性18人,临时工1人。

第二部分

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公开08表

                         第三部分

     朗县住建局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朗县住建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2.61万元,上年结转11513.8万元,支出9359.35万元。与2020年收入17517.3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减少了16274.7万元,减少了92.90%,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与2020年支出6009.13万元相比,增加了3350.22万元,增加了55.75%,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是1242.6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占100%。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支出9359.35万元,基本支出470.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0.0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0.08万元),占9.31%;项目支出3877.55万元、占90.69%。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今年我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数为9359.3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59.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9万元、占比0.45%;卫生健康支出18.98万元、占比0.20%;城乡社区支出7962.31万元、占比85%;农林水支出19.06万元、占比0.2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382.78万元、占比4.9%;住房保障支出930.82万元、占比9.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5.95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8.32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障基金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64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4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87万元,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4.11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7929.4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环境卫生支出(项)32.86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19.06万元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行政运行(项)373.2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75万元,其他建筑业支出(项)5.75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128.37万元,农村危房(项)376.36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1.26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项)403.10万元。,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73万元

五、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6.27

5.48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0.63

0

 

3.公务用车经费

0

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64

5.48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1、2021年度我局“三公”经费发生5.48万元,比本年度预算数(6.27万元)减少0.79万元,同比减少87.40%,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费用;比2020年决算数(3.97万元)增加1.51万元,同比增加72.44%,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我局三辆车年初预算少车辆多,城管车、公务用车藏GC7595、工程质量监督车藏GQ7028

车辆维修、买保险等经费不够。公务接待费方面:本年度共计支出0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比本年度预算数(0.63万元)减少0.63万元,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减少开支;

公务用车经费方面:本年度共计支出5.48万元(包含燃油费、车辆保险、修理费等),比上年同期(3.97万元)增加1.51万元,同比增长72.44%;比本年度预算数(5.64万元)减少0.54万元,同比减少8.73%,无违规购车行为,定点维修,倡导驾驶员自己动手进行日常保养,减少车辆维修次数,严禁公车私用。

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本年度无出国(境)学习考察情况,未产生费用。

2、公务接待情况:2021年度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情况:本年度无新增车辆,现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它用车1辆;因公出国(境)费方面:本年度无出国(境)学习考察情况。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1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40.08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年12月31日,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它用车1辆。

九、重点、重大项目信息及绩效评价情况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评价组根据朗县住建局重点工作任务,选取了“林芝市朗县江南新城市政主干道建设项目”、“林芝市朗县江南新城市政次干道建设项目”、“林芝市江南新城市政支路建设项目”、“林芝市朗县市政道路提升工程”进行重点评价,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如下:林芝市朗县江南新城市政主干道建设项目下达资金2990万元,支出903.36万元,执行率36.21%林芝市朗县江南新城市政次干道建设项目下达资金2900万元,支出884.73万元,执行率30.51%  林芝市江南新城市政支路建设项目下达资金2600万元,支出841.10万元,执行率32.35%  林芝市朗县市政道路提升工程下达资金1623.02万元,支出968.36万元,执行率59.66%。整体绩效评价为差。支出率达不到。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它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扔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朗县住建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说明